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9日逐條審查《就業服務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通過初審,若雇主給薪低於 4 萬元以下之職務,求職廣告不得僅標示「薪資面議」,不過有勞工團體認為,台灣勞工最大的問題在於低薪與工時過長,薪資面不面議根本就不是重點,只會讓勞工無感。
宜蘭縣產業總工會祕書長陳姳臻指出,4萬元以下的薪資不得面議對於事前透明的確是件好事,但事有輕重緩急,台灣普遍的低薪環境、工時過長的問題才是最主要的問題。
陳姳臻進一步說明,薪資面議的相關修正法條,立意是良好的,但立法院更要思考的是,如何實質提升勞工的薪水,而不是做好這種流於形式的規範,「資訊就算再透明,低薪一樣是低薪!」
陳姳臻也呼籲,不僅是立法院,包括行政院的經濟部門,也要思考如何利用行政資源,打造對勞工更友善的環境,立法院行政院相輔相成,才能讓勞廣大的工擁有更好的福利與權益。
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詹素貞則強調,這個草案就算通過了,在她看來根本是「沒有感覺」,因為這根本不是勞工急迫無奈的原因,「現在大學生剛出來都22K,面議不面議其實不是重點」。
詹素貞以自己為例,她的兒子是83年次的,最近在自家公司上班,起薪32K,可是以他的條件,外面的企業肯給出28K就要偷笑了,「現在台灣要面臨的是低薪時代,立法院根本就搞錯方向了!」
留言 80
ㄚ丸
至少不用白跑一趟去面試吧!
2018年04月24日05:52
賴 Jones Lai
既然員工是需要成本的開支,那讓員工價格回歸市場行情也是很正常且自然不過的事,台灣不是共產國家,身為一個自由的國家,政府本就不該介入設定任何產品的價格,但是維護市場的公開透明就是政府的責任,所以我認為設立四萬以下薪資必須公開,不得以面議表示是很棒的政策。更何況,非技術性的工作並不會因為有好的學歷或經驗而有更好的薪資,面議的意義已經不存在了。當價格都公開了,對員工來說薪資的比較更容易,有能力的人自然會往高薪移動,只願給低薪的公司就能被市場自然淘汰,漸漸就能達到提高薪資的目的
2018年04月24日05:37
金瑞明
低薪害慘員工,有人快自殺了
2018年04月24日05:06
jay
當然有用啊!至少就不會浪費時間去面試了,上次超幹的,問人力仲介說光寶科技術員薪資大概多少,有沒有三萬,結果公司跟人力都不說,去了之後,時間約兩點,結果光寶科主管三點才來,然後一分鐘結束,薪水只開25k,幹!浪費我的時間,馬的我的時間不是時間喔,台灣對勞工真的很不友善!如果提早知道薪資級距,這樣就可以決定要不要去面試了!因為薪水雙方都有基本認知,落差不會太大!
另外,光寶科的經驗大家參考一下,這家公司主管都沒有時間觀念,可見其公司誠信及發展性值得商榷!
2018年04月24日05:02
金瑞明
真糟
2018年04月24日05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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